财政专业_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财政专业基本理论,熟练掌握财政业务实际操作技能,能够从事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工作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财政专业_主要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财政学、税收概论、西方财政学、国际税收、税收管理与检查、中国税制、国家预算、财务审计、成本会计、比较财政学、财务管理、纳税登记、税收管理与检查、编制全面预算、调查研究、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财政专业_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家财税部门及其它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或会计师与税务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财税管理、报关或中介代理工作。
1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
2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 ||
3 |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
4 |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 ||
“专升本”的“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 |||
5 |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 ||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 | |||
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 |||
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 |||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 |||
(3) 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