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业_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发展,适应义务教育和教师专业化的要求,掌握一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音乐教师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胜任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及管理,具有较强社会适应性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具有一定的声乐、钢琴、舞蹈、器乐、弹唱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及教育教学设计能力,组织与实施能力,激励与评价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反思与发展能力。
音乐教育专业_培养要求
具有较强的声乐、器乐表演能力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教育科研能力。
音乐教育专业_主要课程
(1)钢琴;(2)声乐;(3)基本乐理;(4)基础和声;(5)弹唱;(6)音乐欣赏;(7)中外音乐简史;(8)艺术实践(民族乐团、舞蹈团、合唱团);(9)儿童发展心理学;(10)教育心理学;(11)教育原理。
音乐教育专业_就业方向
面向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同时也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化馆站、社会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管理等服务工作。
1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
2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 ||
3 |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
4 |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 ||
“专升本”的“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 |||
5 |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 ||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 | |||
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 |||
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 |||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 |||
(3) 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