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药物制剂和药物制剂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能够在药学领域从事药物剂型与制剂的研究开发,药物制剂的生产、制备、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药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工业药剂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制剂工程学、化工原理等。
就业范围
各级各类医院药剂科、制药厂、药品检验所、医药公司、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1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
2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 ||
3 |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
4 |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 ||
“专升本”的“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 |||
5 |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 ||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 | |||
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 |||
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 |||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 |||
(3) 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