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及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具备数学、统计、经济、管理、法律和金融财务等复合型知识结构,能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从事金融工程相关业务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本专业注重与信息技术、工程学等其他学科或专业的交叉,突出金融分析能力、风险管理能力、金融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
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工程学、固定收益证券、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风险管理、投资银行学、随机过程、公司金融、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经济学、金融计量学等。
就业方向:
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及政府部门公务员等。
1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
2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 ||
3 |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
4 |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 ||
“专升本”的“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 |||
5 |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 ||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 | |||
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 |||
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 |||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 |||
(3) 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