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化学的基本理论和较强的实验技能,掌握生化技术、材料化学与技术及其产业化的科学原理、工艺技术过程和工程设计等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培训工作及生产技术和管理等工作的专门技术人才。
二、核心课程: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反应工程学、化工原理、化工过程与分析、化工制图、材料化学、稀土化学、无机合成、精细化学品化学、绿色化学、高分子化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化工安全与环保、应用化学实验、化工原理实验。
三、就业方向:
从事精细化工、有机合成、生物化学、生物化工、药物合成及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
1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
2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 ||
3 |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
4 |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 ||
“专升本”的“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 |||
5 |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 ||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 | |||
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 |||
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 |||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 |||
(3) 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